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属天的奥秘 #1542

1542.这些细节和

1542.这些细节和本章接下来的细节在内义上也代表主;它们继续论述主自童年时期起的生命。这从前一章和接下来的章节(1544, 1548, 1556, 1557, 1560节)的阐述和说明,尤其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:这是主的圣言,圣言是经由天堂从主那里降下的;因此,若不体现天堂的奥秘,就连一个词的一点一划或说最小部分都不会写在圣言中。凡来自这个源头的东西都不可能具有其它任何性质。前面(1402, 1459-1502节)已经说明,内义论述的是主还是个孩子时所接受的教导。人里面有两种事物会阻碍他变得属天;其中一种属于他心智的理解力部分,另一种属于意愿部分:属于理解力部分的,是他在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所吸收的无用的记忆知识或事实;属于意愿部分的,则是由他所倾向的恶欲产生的享乐或满足。前者和后者都是阻碍他可能到达属天事物的障碍。它们必须首先被抖掉;当它们被抖掉时,他才能第一次被引入属天事物所反射的光中,最终进入属天之光本身。
主因和其他人一样出生,并和其他人一样接受教导,所以也不得不学习记忆知识或事实;这一点由亚伯兰寄居在埃及来代表和表示;空洞的记忆知识或事实最终离开了祂,这一点由“法老吩咐人将亚伯兰和他妻子,以及他所有的一切都送走了”(参看创世记12:20)来代表。属于心智的意愿部分并构成感官人,或最外在人的感官享乐或满足也离开了祂,这一点在本章由罗得与亚伯兰分离来代表,因为罗得代表感官人。

属天的奥秘 #695

695.主施加于地狱

695.主施加于地狱的形式和秩序是这样:所有人都被自己的欲望和幻觉捆绑和束缚,他们的生活就在于这些欲望和幻觉。这种生活是死亡的生活,故会转化为可怕的折磨,恶劣到无法描述。因为其生活的最大快乐就在于能相互惩罚、拷打和折磨,并且所用的手段是世人闻所未闻的。他们通过这些手段知道如何触发敏锐的痛苦感觉,仿佛受害人仍在肉体中。他们还知道如何产生令人毛骨悚然的可怕幻觉,更不用说其它许多种类的恐惧和惊骇了。魔鬼团伙从中获得莫大快感,以至于即便能无限增加和加剧痛苦和折磨,他们仍不会满足,而是会再次燃烧,添加无限悲伤。但主会夺走他们的努力,软化他们的虐待,减轻他们的折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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